| 宛发改社会[2008]67号
关于对南阳市2008年中心城区7所学校
改扩建项目立项的批复
南阳市教育局:
你局《关于南阳市2008年中心城区7所学校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的函》(宛教函 [2008]3号)文收悉,根据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8年中心城区中小学校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宛政办[2008]22号)文精神,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适应南阳市城市发展的需要,缓解中心城区中小学校分布不均和新城区学生就学困难的现状,加快城区基础教育发展,同意2008年中心城区7所学校改扩建项目立项建设。
二、卧龙区改扩建2所(市九中,新增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新增学位600个;卧龙实验学校,新增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新增学位600个);
宛城区改扩建3所(市四中,新增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新增学位600个;市十六中,新增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新增学位600个;二十八小,新增建筑面积2600平方米,新增学位600个);
高新区改扩建1所(市六十五小,新增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新增学位600个);
市直属学校改扩建1所(市十三中),完善配套设施。
三、项目总投资1728万元,改扩建资金由市财政定额补助和三区配套。
卧龙区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市财政补助每平方米800元;
宛城区建筑面积9100平方米,市财政补助每平方米800元;
高新区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市财政补助每平方米800元;
三区项目资金不足部分均由学校所在区自筹。
市直十三中修建学校配套设施资金80万元由市财政解决。
望接文后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准备,编制初步设计方案报我委审批。
此复。
二00八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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