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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NO010—0101—2007—00001  
发布机构: 发改委 生成日期: 2004-06-16
       
名  称: 南阳市发展改革委员会机构组成

南阳市发展改革委员会机构组成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立30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委机关的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政务信息、档案管理、保密、来信来访、督办查办、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安全保卫、车辆管理等行政事务。
(二)发展规划科
  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措施;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和协调行业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性规划;规划布局重大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新兴产业项目;负责中长期规划的中期评估;负责内资项目引进设备和技术减免税的审核上报。
(三)国民经济综合科
  综合分析全市经济形势,对全市经济运行进行预测、预警,提出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对策建议;组织研究提出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提出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结构调整、稳定物价等经济调控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协助做好县市区和市直部门责任目标的协调工作。
(四)工业经济运行局(南阳市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事务办公室)
  监测分析全市工交经济运行态势,组织解决工交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工交经济运行方面的措施建议;组织协调煤炭、电力、原油、天然气、成品油、运输、原材料等经济运行的保障要素;提出动用国家重要储备物资的建议,管理药品市级储备;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负责协调全市综合运输、工交运输和外贸货运工作;组织贯彻工交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承担南阳市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事务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工业经济运行局内设分析预测科、生产调度科、运行协调科。
(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科
  研究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的制订和实施;指导全市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六)固定资产投资科
  监测分析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研究提出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提出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调控措施;提出地方性投融资体制改革建议;汇总安排重大建设项目和市级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指导市政府政策性投资公司固定资产投资方向和重大投资活动;引导民间资金的投向。
(七)产业政策科(政策研究室)
  研究分析全市产业发展情况,研究提出综合性产业规范,组织提出限制和淘汰的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指导目录;监督产业政策实施情况;研究提出服务业的重大政策,协调服务业发展;提出优化产业结构、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政策建议。研究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改革开放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相应政策建议;起草有关重要文件和报告;安排重大调研活动;协调多种所有制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
(八)对外经济科
  研究分析全市利用外资状况,提出我市利用外资战略并协调有关重大政策;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与监测;提出利用外资规划,提出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规划及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负责全市对外合作项目库建设;提出对境外投资的总量、结构、用汇的规划和措施;负责审核办理企业境外用汇投资项目事宜;参与全市重大对外招商活动。
(九)财政金融科
  研究分析全社会资金状况;参与研究贯彻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负责汇总分析财政、金融运行形势并提出措施建议;参与审核财政性建设资金总量安排和使用方向;负责资本市场的改革、培育和发展工作;组织实施政府推进市场化融资工作,提出直接融资的措施建议;协调股份制改造有关工作;负责企业债券发行管理,衔接企业上市工作中的有关问题;拟订促进创业投资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十)地区经济发展与合作科
  研究解决经济、社会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促进全市区域经济发展的规划和措施,组织实施区域经济协作活动和对口支持;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政策,参与编制土地开发利用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规划、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组织编制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各类开发区、园区有关政策。
(十一)农村经济科
  研究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建议;衔接平衡全市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综合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工作;办理农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关事宜。
(十二)城镇化推进科(南阳市城镇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研究提出全市城镇化发展战略和措施,组织编制实施全市城镇化发展规划;指导全市城镇化工作,研究提出推进城市产业发展、公共设施与基础设施产业化的建议,协调城镇化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协调城市间发展的措施建议,促进南阳城市群建设;办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有关事宜;承担南阳市城镇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三)工业科(南阳市稀土办公室)
  分析全市工业发展情况,研究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拟订全市工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年度计划,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协调加快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全市工业结构调整的战略目标和建议;指导引进的重大技术和重大成套装备的消化创新工作;提出重要工业品的预期调控指针;办理政府投资的工业项目和重大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关事宜;承担稀土工业行政管理工作。
(十四)能源科
  研究全市能源开发利用情况,提出全市能源发展战略和相关政策;拟订全市能源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提出相关体制改革的建议;负责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等能源管理,平衡全市能源供给,优化能源结构,研究提出新能源开发的措施建议;办理全市能源投资项目有关事宜。
(十五)交通运输科
  研究全市交通运输发展状况,提出交通运输发展战略、规划和体制改革建议;拟订促进交通运输技术进步的政策,对交通运输现代化实施宏观指导;平衡全市财政性交通建设专项资金和利用政府信用担保的债务性资金,平衡、报批和下达全市交通建设投资计划;办理全市交通建设项目有关事宜。
(十六)高技术产业科
  研究高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动向,提出高技术产业发展和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措施、重点领域和相关建设项目;组织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提出支持重点技术产业发展的措施,组织可促进和带动国民经济素质提高的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和重大成套装备的研制开发;组织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联合,推动国民经济新产业的形成;管理市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办理高技术产业和信息化建设项目有关事宜。
(十七)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科
  研究提出资源节约、节能和综合利用的措施;编制资源节约、节能和综合利用规划和年度计划;依法组织协调清洁生产促进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组织协调环保产业工作。
(十八)社会发展科
  提出全市社会发展的战略;拟订和协调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人口、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旅游、民政等社会事业发展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办理社会事业投资项目有关事宜。
(十九)经济贸易科
  监测分析全市市场状况,负责全市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调节;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计划,负责粮食、棉花在进出口总量计划内配额分配并协调相关政策的贯彻;管理粮食、棉花等重要商品的市级储备;研究提出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协调流通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办理市场体系建设投资项目有关事宜。
(二十)就业和收入分配科
  研究全市就业、居民收入分配、社会保障情况,编制就业规划,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组织拟订和论证相关体制改革方案,协调相关的重大问题。
(二十一)法规科(招标投标监督办公室)
  组织起草有关实施办法;负责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有关方面送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审查或征求意见的实施办法的协调工作;负责工程咨询等投资中介机构的资格审核工作;负责委系统的普法和相关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本市招标投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有关措施及实施办法,报市人民政府批准;负责对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招标投标活动进行全程监督检查;监督重点建设项目按法定的招标方式和规定的程序招标;查处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依法履行应当履行的其它职责。管理重点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负责相关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的审核;负责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有关情况的查处、复议。
(二十二)设计审批科
  研究落实全市建设项目设计审批的政策、法规;负责市级财政性投资项目、担保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工程初步设计和概算调整审批及施工图设计审批等事宜;指导监督政府投资项目的设计招标,协调与建设工程造价有关的标准、计价的制订和执行。
(二十三)农业资源区划科(市农业资源区划办公室)
  管理农业资源及其区划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和农业自然生态环境的调查评价工作;组织监测农业资源消长动态,依法或根据授权综合管理农用地、草地等;编制农业资源开发利用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区域开发治理实验区工作。
(二十四)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
  组织落实国家经济动员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我市国民经济动员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起草地方国民经济动员的实施办法等;负责安排国民经济战略动员措施费、动员科研费、事业费;衔接国家战略物资储备。
(二十五)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南阳市两属企业办公室)
  负责驻宛军工两属企事业单位的综合、指导、协调、服务工作;承担驻宛军工两属单位三线调整、搬迁中的协调任务;协助解决军工两属单位与地方有关方面发生的纠纷;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国防科工委交办的军工两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宣传报道军民结合、军工两属单位参加地方建设的成绩;组织军工两属单位参加地方党委政府安排的各项活动;综合分析上报驻宛军工两属企业的生产计划完成情况;解决军工两属企业生产经营、技术改造、项目规划及建设工作中的问题;检查监督安全生产、设备管理、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参与企业对外经济交流、技术与智力引进及技术进步等工作;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内设国防工业科、两属企业科、综合科。
(二十六)人事科
  负责委机关的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委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职工培训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管理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工作。
(二十七)纪检组(监察室)。
  负责委机关及下属单位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二十八)机关党委
  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十九)信访工作科
  负责信访工作。
(三十)老干部工作科
  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