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目录表
序号
项目名称
类别
行使依据
公开 形式
公开范围
公开时间
办理时限
收费标准及依据
承办科室
1
权限内不需要政府出资的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政府核准项目目录》确定的项目)的核准
行政许可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第20号、《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十条
网上、政务公开
面向社会
长期
20日
免费
相关业务科室
2
限额以下(1亿美元以下)鼓励外商投资项目核准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第20号、《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第四条
外经科
3
招标方案核准
《招标投标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
10日
法规科
4
监控化学品生产设施建设和生产特别许可初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第5、6、7、8条
运行协调科
5
市重点项目开工报告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第十一条
重大项目管理科
6
限制类限额5000万美元以下的外商直接投资项目核准初审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第20号、《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第四条
7
地方企业债券发行初审
《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财金科
8
国家、省政府出资的投资项目初审
非行政许可审批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第2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按照国家、省工作方案时间执行
9
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资格认定(产值3000万元以下)初审
《关于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国家鼓励《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
资源科
10
政府投资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及施工图设计审批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设计审批科
公开
形式
11
市本级政府出资的投资项目审批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第20号
按照市政府项目安排时间执行
投资科
12
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商业贷款项目初审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2、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3、国家发改委第28号令
13
外商进口设备免税确认初审
3、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1997]37号
14
以工代赈项目初审
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第41号令)
按照国家、省发改委项目工作计划执行
以工代赈办
15
清理整顿不按期淘汰生产工艺技术、装备和产品的企业
行政处罚
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05]40号)
产业政策科
16
新建国家明令禁止新建的高耗能工业项目责令停止投入生产或者停止使用
《节约能源法》第四十二条
资源科、
17
不履行产品或者包装物回收义务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清洁生产促进法》第三十九条
18
招标投标违法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19
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征收
行政征收
商务部、财政部、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检疫总局、环保总局第5号令、河南省政府(1996)第25号令
散装水泥办
20
国家、省、市重点建设项目的稽察
其他职能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国办发[2000]54号
项目稽查特派员管理科
21
《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其他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第20号文,《河南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管理工作体制改革决定的通知》豫政[2004]59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