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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阳市2008年第一批重点建设项目名单的通知
【字体: 】 (2008-04-14)
 

各县市区发改委、市直有关部门,重点建设项目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南阳市2008年第一批重点建设项目名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第一批市重点建设项目共安排181个(含打捆项目),总投资611亿元,2008年计划完成投资224亿元。为保证市重点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顺利实施,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认真贯彻落实市重点建设项目责任制。市重点建设项目要实行各级政府领导分包责任制。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市重点项目建设对于提高我市国民综合素质、增强经济发展后劲的重要作用。要层层明确目标和任务,千方百计落实项目资金,加强项目外部建设环境的协调和督查,解决好项目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涉农关系、配套工程建设等方面的问题。严厉打击强装强卸、强买强卖、偷盗破坏等阻挠施工的不法行为。对市重点项目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按最低标准收取,严禁对项目企业的吃、卡、要和任意设置障碍等不良现象发生。各有关职能部门对项目涉及本部门、本单位的行政许可事项和资金拨付等,要优先受理,限期办结有关手续。要以建立完善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等三项制度为突破口,对追求部门利益、强调客观条件,推诿扯皮、逾期不予办理和解决的,要严肃追究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并予以曝光。对于需要向省和国家协调解决的事项,各职能部门要有专人负责,提供主动服务,积极配合企业向上汇报争取,需要市政府出面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汇报,由市政府支持解决。
  二、进一步强化项目管理。今年开工和竣工的重点项目要按期开工和竣工,其他重点项目要加快建设进度。项目法人必须对项目策划、资金筹措、招标投标、建设进度、工程质量等方面负全面责任。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完善项目相关手续,市重点项目开工前须到市政府大项目办领取开工报告。项目所在的县市区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强化对项目法人和参建单位、设备、材料供应商合同执行情况和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的监管,保证项目高质量、高标准按期完成。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队伍的选择和设备材料的采购,依法进行公开招投标。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招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重点项目的招标文件必须按法律规定到市政府大项目办进行备案后方可进行招标活动。
  三、全面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确保高质量完成重点项目建设任务。工程质量是衡量重点项目建设成果的关键,各县市区、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精神,按照项目隶属关系,做好对项目单位、参建单位、供应商、质量监督单位执行工程质量领导人责任制、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的监督检查。所有重点项目都必须实行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加强工程质量的政府监督和社会监督。
  四、狠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全市全年生产安全、无责任事故。安全生产事关国计民生,省、市领导非常重视。重点项目建设领域作为安全生产的关键部位,各重点项目建设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主体责任,一定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出发,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切实加强重点项目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安全生产教育,狠抓现场管理和隐患治理,狠抓各项责任落实,切实防患于未然。各县市区政府、大项目办和市直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切实加强所辖重点项目安全生产的督促检查,及时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生产行为。
  五、切实做好重点项目信息报送工作。市政府大项目办具体负责对市重点建设项目监督检查、稽察、协调服务和信息汇总上报工作。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和项目单位要指定专人,按附件二所列信息月报表的表样及填表要求,于每月26日前向市政府大项目办报送本项目信息月报表。纳入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的,还需另行报省政府大项目办。信息月报表尽量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
  E-mail: nydxmb@sohu.com
  电话、传真: 63139393

  附件一:南阳市2008年第一批重点建设项目名单
  附件二:2008年南阳市重点建设项目信息月报表

二○○八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