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发动机计划”项目单位:
根据市领导指示,为确保2008年“发动机计划”项目的顺利实施,及时沟通信息,掌握项目进度,协调解决项目建设问题,决定对“发动机计划”项目实行月报制度,各项目单位请于每月28日前将当月项目进展情况、下月进度计划和需要解决的问题,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报送市发动机计划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信息月报制度将纳入目标考核体系,对未按要求报送的企业将给于通报。
联系电话:63166796
电子邮件:nysfdjbgs@sina.com
附 件:南阳市“发动机计划”项目月报表
二00八年一月十五日
主题词:工业项目 月报制度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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