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全省水管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在郑州召开。安排部署当前全省水管体制改革攻坚工作。会议上宣读了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全面完成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任务的实施意见》和省编办下发的《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有关机构编制审核问题的通知》。漯河、信阳、驻马店3市的主管副市长作了典型发言。水利厅厅长王仕尧、副省长刘满仓做了重要讲话。
会议对全省水管体制改革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全省608个水管单位中,已完成改革方案批复的218个,有122个单位基本落实了人员基本支出经费。目前工作进展较好的还有郑州、周口、濮阳、开封、洛阳5个市,平顶山、安阳、鹤壁、新乡、焦作、三门峡、商丘、南阳、济源9市进度落后,至今没有一个单位的改革方案得到落实。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一是总体进展缓慢,在全国属于最落后的省份之一,水利部今年已经两次通报批评。二是改革进度严重不平衡。三是已经批复改革方案的水管单位,人员基本支出费用落实相对较好,但工程维修养护费的落实还有差距。
会议对扎实做好水管体制改革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明确任务,切实履行职责。根据国家统一部署,要求2008年底前全面完成省、市、县三级水管体制改革工作。到年底,极个别“两费”暂时不能足额到位的县(市区),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制定两年内分步到位的承诺文件和实施计划。这是省政府对我省水管体制改革工作提出的最低限要求。(二)以人为本,稳妥推进内部改革。水管体制改革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涉及广大水管单位职工的切身利益,要制定切实可行方案,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保证改革的每一步严格按照国家政策、既定的方案、原则和程序进行。(三)妥善安置分流人员,落实社会保障政策。分流人员的安置和管理是这次改革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关系改革成败和大局稳定。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开源节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广开就业渠道,妥善安置分流人员。各类水管单位均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认真落实参加所在地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四)逐步推行管养分离,努力提高管理和养护水平。根据当前情况,一步到位确有困难的单位,管养分离可以分两步实施:第一步,把维修养护部门转为企业,与水管单位分离,但仍承担原单位的维修养护任务,对维修养护实行合同管理,维修养护实行企业化运作;第二步,条件成熟后,与所属水管单位彻底脱钩,完全进入市场化运作。(五)依托行业优势,大力发展水利经济。因地制宜开展多种经营项目,广开财源、努力开拓创收渠道,千方百计增加收入,壮大经济实力,实现自身积累,实现自我发展的良性运行机制,逐步探索出一条具有水利产业特色的可持续经济发展新路子。
为确保全面完成改革任务,会议上提出了落实措施。(一)建立奖惩机制,落实奖惩措施。水利部已经对水管体制改革工作落后省区新上水利项目实施制裁措施。水利厅将按照省政府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实相关措施,对未按期完成水管体制改革任务的市县,新上基建、岁修、水保、农水等项目不予受理和审批,取消“红旗渠精神杯”等评先资格。对水管体制改革推进积极、完成任务较好的市县,水利项目和投资在符合国家政策的前提下,将适当给予倾斜支持。各市水利部门也要对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县(市、区)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二)强化督促检查,确保政策落实。会后省水利厅将按照省政府的部署,会同省发展改革、财政、编制、劳动保障等相关部门联合组成督导组,划定区域,分片包干,进行跟踪督察。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及时纠正,确保水管单位编制、人员、两费、内部改革各个环节都要落实到位。各市也要成立督查组,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本地区各项政策和措施的落实。(三)加强信息报送,确保信息畅通。在目前已进入改革紧急攻坚和扫尾阶段的关键时期,水利部已经把原来的半年统计一次,改为每月统计一次,并及时向全国通报。各地也要按照要求,客观、准确、及时地上报改革进度和信息,水利厅将采取文件、网络等媒体不定期向全省通报各地改革进展情况。
(体改科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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