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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2009年度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体: 】  2008-07-03
 

各县市区发改委、水利局:
  南阳市2009年度编制的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可研报告已经评审并由省发改委审批,根据省发改委、水利厅通知要求,请各县市区抓紧编制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县(市、区)的实施方案严格按照全市2009年可研报告中的规模、涉及的行政村及水质类型。2009年如果有新建千吨万人规模水厂的县可以有所突破,全市整体平衡后上报省发改委、水利厅。
  二、以普查底册为基本依据的原则。以2005年各县(市、区)农村饮水不安全普查底册核定的村、人口数为基础,整体推进,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有计划、有步骤、相对均衡的顺利实施。
  三、省批复的2008年实施方案中未进入2008年计划的项目村,2009年仍然有效。
  四、各县市区市接通知后,迅速开展工作,于2008年7月4日将你县申报2009年实施方案的联合文件及实施方案一式6份,报市发改委、水利局审批,以便汇总报省。
  联系人:李良、周彬
  联系电话:63134200、62299225

二○○八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