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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关于组织开展丹江口库区经济社会发展
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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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文件
特急 发改办地区[2006]2896号

湖北省、河南省发展改革委:
  按照国务院领导的指示精神,根据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部际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的要求,我委决定启动《丹江口库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经商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和相关部门,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规划工作的主要目的
  针对调水工程实施引发的当地经济社会发燕尾服和生态环境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在保障库区水质的前提下,明确库区发展思路,处理好保护生态环境与库区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关系。通过调整当地的产业结构和布局、城镇发展和空间格局,促进发挥自身优势和产业结构升级,努力实现库区经济发展、人民生活富裕和生态环境良好等多目标的协调统一。
  规划工作的重点任务:提出控制和发展的产业,明确产业发展方向和重点;合理调整城镇布局和产业布局;适时建设一批基础设施,改善库区发展条件;不断完善库区公共服务设施,推进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研究提出促进库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等。
  开展规划工作的基本途径:在前期准备、调查研究、地方开展重大问题研究的基础上,起草规划大纲和文本,征求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的意见后,形成规划方案上报国务院。
  二、规划范围及规划期
  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规划》所确定的水源地安全保障区范围,本规划库区范围为:湖北省十堰市所属的丹江口市、郧县、张湾区、茅箭区和河南省南阳市淅川县、西峡县7个县(市、区)。
规划期限以2005年为基准年,规划重点为“十一五”期间,重点领域展望到2020年。
  三、规划工作进度安排
  规划编制工作分为3个阶段:
  第一阶段:2006年11-12月资料准备,起草规划编写大纲、调研方案;地方完成重大问题的前期研究(见附件);
  第二阶段:2007年1月上旬编制组调研,地方提交前期研究报告和相关资料(数据表以电子文本下发,调研提纲和需提供的资料清单另行下发);
  第三阶段:2007年1月下旬-2007年2月中旬,规划起草,补充调研,完成规划文本初稿。
  四、规划工作组织
  该规划由我委地区司牵头会同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环境与移民司负责组织协调和规划方案的编写与上报工作。
由我委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负责规划的前期研究并参与规划文本的起草工作。
  请你们组织力理做好前期研究、资料准备,并配合我委及有关单位开展相关工作。